南報網訊(通訊員 張玫玲 記者 王茸)這幾天,朋友圈流傳一條“2018年1月1日起,車輛年檢必須配反光背心”的消息,昨天,南京車管所相關民警表示,相關新規(guī)只是針對明年新出廠的汽車,并不是要車主自行購買反光背心。
“新修訂的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確實將于201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南京車管所相關民警說,但這份規(guī)范主要針對汽車生產廠商,而不是汽車駕駛人。
比如大家關心的反光背心,新標準中規(guī)定,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應配備1件反光背心,其目的是保證汽車在夜間、黃昏、雨霧天等低能見度下發(fā)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況時,提升駕駛人下車在道路上行動時的可視認性,防止次生事故的發(fā)生。但該規(guī)定只適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廠的汽車,并不需要車主或者駕駛人自行購買。對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廠但尚未登記上牌的汽車,以及在用的汽車,并沒有提出配備反光背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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