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中午,南京高速十二大隊交警陳思源在寧宣高速和鳳收費站對一輛懸掛臨牌的越野車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臨牌已超過有效期一天。
駕駛員徐女士介紹,這輛車是春節(jié)前買的,辦理了臨時牌照。不過,2月23日臨時牌照就到期,因為最近一直較忙,把臨牌這事給忘了。因為過期一天,徐女士將面臨罰款200元,記12分并暫扣機動車的處罰。
交警表示,眾多號牌類違規(guī)行為當中,最容易“踩雷”的就是臨時車牌了。一些駕駛員會忘了臨牌的期限,甚至有些駕駛員根本不知道臨牌有期限,以為可以用至正式上號牌。更有甚者覺得臨牌不會被處罰,有正式車牌也不懸掛,拿個臨牌裝樣子。
交警就此提醒,臨時車牌過期后不得上路使用,如果車輛沒有正式登記上牌,繼續(xù)使用過期的臨時車牌,其性質等同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要被處以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并暫扣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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