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31日晚上8時許,南京雨花臺公安分局板橋派出所接到市民陳先生報警,稱其13歲的兒子偷拿家里近2000元買了一部手機,希望民警對小孩的偷錢行為進行教育。
“班上的同學都有手機,我也想要有一個,可是爸爸媽媽不給我買,我只好拿錢自己去買了。”童童(化名)告訴民警他偷手機的原因。
民警了解到,陳先生是做工程的,錢包里總會放較多的現(xiàn)金。陳先生每次回家很晚,到家后就將包隨手丟在客廳的沙發(fā)上,由于工作強度大,資金流動也很頻繁,陳先生往往一回家就倒頭大睡,也不會清點錢包里的現(xiàn)金。
去年12月31日晚上,童童媽在收拾房間時,無意中發(fā)現(xiàn)童童書包里裝著一部大屏手機以及手機充電器。童童媽再仔細一看,童童書包里的手機連手機膜都沒有貼,是一部嶄新的手機。
童童媽立即把童童叫來,詢問手機的出處。一開始童童還不肯承認是自己的手機,謊稱是誤拿了同學的手機,但童童滿臉的緊張還是露了餡,在童童媽的再三逼問下,童童承認了手機是自己偷偷拿錢去買的。
當著民警和父母的面,童童道出了實情。原來,平時童童只有得到父母的允許,才能在家中玩手機,所以非常羨慕有手機的同學,他為了“攢錢”買手機,就偷偷拿了爸爸錢包里的錢。由于怕被發(fā)現(xiàn),童童抱著試試看的態(tài)度第一次只拿一張100元。之后他發(fā)現(xiàn)爸爸并未察覺錢包里的錢變少,膽子就變更大了,連續(xù)半個多月都是每天從錢包里抽出一張百元大鈔。攢到一定的數(shù)量后,童童就帶著這些錢偷偷地去手機專賣店買了一部手機。由于怕被父母發(fā)現(xiàn),拿到手機后,陳童便將手機的包裝盒扔掉。
李女士表示:“平時我們都比較溺愛孩子,在這件事情上我們的教育可能并不能讓孩子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民警的到來更能讓孩子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會帶來的嚴重后果,所以才報警請民警同志對孩子進行批評教育,防止小孩走彎路。”
民警語重心長地對童童進行批評教育,告訴他務必改正錯誤。隨后,童童向父母道歉,并承諾今后如果有想法會第一時間跟父母講,不會再犯此類錯誤。
民警也提醒童童的父母,如今物質(zhì)生活極其豐富,青少年容易產(chǎn)生攀比心理,小孩年紀較小,需在平時多花時間加強教育和引導,否則很容易誤入歧途、走上違法犯罪的不歸路。童童的父母感謝了民警的耐心工作,并表示今后一定會注意教育方法,幫助孩子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