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六口參與打架
夏季尋釁滋事案件是冬季兩倍 其中因酒精引起的占六成
鼓樓警方昨披露五月和六月共計收到打架警情547起
南報網訊 (通訊員 鼓公宣 趙柏戀茹 蔡云子 記者 朱靜)炎炎夏季來臨,人本身就易燥、易怒,再加上酒精的催化作用,每年夏季打架斗毆事件遠高于其它季節(jié)。昨日,鼓樓警方披露,今年入夏以來,五月和六月兩個月共計接到打架警情547起,而冬季1月和2月共計254起,夏季比冬季高出一倍多。其中因酒精引起的占六成。
酒后隨口搭腔,引來皮肉之苦
6月10日,市民張某與孫某相約去喝酒。在酒足飯飽后,兩人領著代駕前往路邊取車,這時迎面走過來一對男女,正擦肩而過的時候,陌生男子大喊一聲“哎”,迷迷糊糊沒搞清狀況的張某隨口搭了一句“什么情況你”,男子這才注意到張某滿身酒氣走路不穩(wěn),于是不高興地說“看什么看,又沒叫你”。
隨后,雙方爭吵起來,神志不清的孫某隨手拿起了街邊店鋪外的拖把,朝對方舉了起來,亂舞中竟“成功”打中了陌生男子。男子接著對孫某便是幾拳。張某和孫某便聯(lián)手加入了一場惡戰(zhàn),這時一名疑似男子同伴的人跑了過來,邊跑邊喊,“有人打我兄弟!”緊接著又有兩撥人加入了“戰(zhàn)局”,局面瞬間反轉,幾句話能說清楚的口角,隨著越來越多人的加入變成了一場混戰(zhàn),近10人使用U型鎖等器械對張、孫兩人連續(xù)擊打,最終導致孫某多處淤腫、擦傷,軟組織受損,而張某則因傷勢嚴重住進了醫(yī)院需進一步治療觀察。
為女兒慶生后一家6口全被拘留,都是酒精惹的禍
6月6日晚上9點多,尹某一家在小市附近的一家飯店為女兒慶祝10歲生日。原本是一場幸福快樂的飯局,卻因為酒精的作用,最后演變成一場悲劇。
根據(jù)監(jiān)控顯示晚上9點多,尹某一家吃完飯,帶著打包的菜品走出飯店。當他們準備乘車離開時,悲劇發(fā)生了。“尹某前面有一輛車擋著他們,然后受害人王某的車就在尹某身后停下來了。這個時候尹某可能是因為酒精的作用,就隨手拿著包猛砸王某的汽車前擋風玻璃。”民警介紹說。
車子被砸,王某氣不打一處來,立即下車與尹某理論。“監(jiān)控中,王某用手指著尹某和他理論,這時尹某的侄子從身后過來,上去就用手推了王某,尹某的侄子是第一個動手的,接著尹某和他侄子與王某打了起來。”
為了防止事態(tài)擴大,尹某的妻子和妹妹一度想要將兩邊拉開,但是最終沒有成功。飯店中又陸續(xù)跑出來4名男子,對著王某又是一陣拳打腳踢。“這四個人也是尹某家的,他們一家子6個男人都喝多了,對著王某就是一陣群毆。”王某最終跑向小市派出所報警求助,并被警方送到鼓樓醫(yī)院救治。經檢查,王某后背有三根骨頭骨折,導致肺部也受到很大影響。
6月7日下午,民警將尹某家6名家人全部抓獲。目前尹某家6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鼓樓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打架要付出很高成本
打架是有成本的,鼓樓警方昨日給大家算了筆賬:
輕微傷成本=行政拘留15日以下+拘留期間少掙的工資+醫(yī)藥費、誤工費、營養(yǎng)費、陪護費、交通費等賠償+500至1000元的賠償;
輕傷成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拘留期間少掙的工資+醫(yī)藥費、誤工費、營養(yǎng)費、陪護費、交通費等賠償+至少一萬元的賠償金;
重傷成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附加成本=心情抑郁+名譽、形象受損+親人、朋友擔心+學習、工作受影響+前科劣跡載入檔案……
據(jù)警方介紹,一拳下去,如果造成對方鼻骨粉碎性骨折,就已經達到輕傷的程度。如果造成鼻部離斷或缺損百分之三十以上即構成重傷,這時再回頭看看打架成本,這一拳你還揮得出去嗎?
在此,警方提醒夏季來臨,夜宵可行,小酌怡情,但酒精誤事,在遇到爭執(zhí)時,一定要保持冷靜,不要沖動做傻事,想一想違法成本;如果遇到對方情緒激動,有傷人意圖,一定要及時避開傷害,并及時報警,切忌用武力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