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下午,一輛特別惹眼的寶馬轎車,沿著中山東路由西向東行駛,在龍蟠中路路口被交警二大隊民警孫凱攔下。這輛寶馬轎車的車身顏色非常特別,是特別閃亮的銀色。民警檢查發(fā)現(xiàn),這輛寶馬轎車的車身顏色經(jīng)過了改裝。女司機說,改裝顏色是為了拍戲需要,但沒來得及去車管所申請變更。
寶馬轎車被攔下后,引起了路人的圍觀。不少人表示,車身改成這樣閃亮的顏色,確實很酷,但在陽光的照射下,特別容易反光,真的“亮瞎眼”,而且也容易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力,并不安全。隨后,因私自改裝的違法行為,交警對女司機依法罰款500元,并責令其恢復(fù)原狀。
記者了解到,有些車主為了追求個性,對車輛進行改裝。相比而言,改裝排氣管、大包圍、尾翼等,民警比較容易查處。但是,私自改裝車身顏色,并不太容易查處,大部分情況下,只有檢查行駛證,才能發(fā)現(xiàn)車身原來的顏色。不過,這輛寶馬轎車的車身顏色改裝得實在太夸張,所以很容易被發(fā)現(xiàn)。
其實,車輛可以改變車身顏色的。根據(jù)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車身改色后應(yīng)該在10天內(nèi)去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否則屬于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