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報網(wǎng)訊(通訊員 戴久勝 記者 王茸)兩年前一名男子因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吊銷駕照,他仍駕車上路,不過昨天當他路過祿口機場收費站時,被公安檢查站民警查獲。
6日下午4時許,祿口公安檢查站副站長宋加鵬在祿口機場收費站執(zhí)勤時,看到一輛白色奔馳轎車突然從收費站第一股收費道往第三股收費道急打方向變道,宋加鵬覺得奇怪,將車攔下。駕駛員自稱駕駛證和行駛證都沒帶,言語間眼神躲閃。交警更加起疑,對其身份進行網(wǎng)上核查,結果發(fā)現(xiàn),該司機的駕駛證早已被警方吊銷。
在交警詢問下,司機經(jīng)某交代,兩年前他由于交通肇事罪被判刑,目前正處在緩刑期。昨天他趕著去機場接人,抱著僥幸心理開了車,不想被警方查到。
據(jù)了解,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非營運汽車屬于無證駕駛,司機將會被處1000元罰款,及15日以下拘留。目前車輛已被警方扣留,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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