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時代報訊 近日,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對一起妨礙執(zhí)行公務案件宣判,王某某在地鐵站拒絕盤查并抱摔民警,終因妨礙執(zhí)行公務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10天。
去年9月,被告人王某某在本市軌交8號線浦江鎮(zhèn)站,遇民警孫某進行身份盤查,王拒絕配合,在民警勸說后王將身份證交出,但未等民警比對工作完畢又強行奪回,并兩次報警聲稱民警查身份證耽誤其時間。約十分鐘后,王企圖強行進站時再次被孫某攔下,王雙手環(huán)抱孫某將其摔倒在地,致使孫某左手肘處受傷,警帽及警用裝備摔落在地,王趁保安詢問民警傷勢時迅速逃離地鐵站,后被追趕而至的民警及保安合力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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