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市公安局獲悉,我市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鞏固全市禁種鏟毒工作成果,保護廣大群眾身心健康,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wěn)定。
市公安局近日發(fā)布《宿州市關于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其中明確指出: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罌粟殼;嚴禁包庇、縱容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違法犯罪人員。
據(jù)介紹,對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等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對構成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三百五十二條之規(guī)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予以行政處罰。凡主動上交非法持有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在其成熟前自行鏟除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予處罰。對檢舉揭發(fā)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違法犯罪行為的,根據(jù)《宿州市公安局關于對舉報涉毒違法犯罪線索予以獎勵的通告》,對檢舉揭發(fā)有功的人員給予獎勵并嚴格保密。此外,對打擊報復檢舉人員、證人和禁種鏟毒工作人員者,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記者 黃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