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線訊 據(jù)安徽商報消息 20多歲的小許在合肥做點小生意,閑暇時還開車載客掙點外快。今年3月4日下午,他開車來到合肥市站前路汽車客運總站附近,拉到一名自稱來肥旅游的小伙。然而,小許因為與該小伙聊天時透露了自己準備開店,引來了一場劫難,不僅錢被搶,自己也是死里逃生。近日,合肥高新區(qū)法院審理此案。
3月4日13時許,小許開車來到合肥汽車客運總站載客,一名身穿白色休閑服的男子上了他的車,自稱是外地來肥的游客。小伙要求小許帶著他到了濱湖、天鵝湖等地方,小伙每到一處都是拍拍照,走馬觀花式地看看。一直到了當天20時左右。
小許稱,小伙讓他沿著金寨路行駛到金寨路與創(chuàng)業(yè)園路交口時,要求其向西駛?cè)雱?chuàng)業(yè)園路,該路光線很暗,人很少。就在這時,小伙讓小許停車,不知從何處拿出一把刀,從身后抵在小許的脖子上。小伙從后方用左手臂勒住小許脖子,用右手拿刀抵住小許脖子,逼迫小許交出錢財。
在搶得400元左右現(xiàn)金后,他繼續(xù)持刀搶走小許的兩張銀行卡,并索要密碼。小許的頸部被小伙割了一刀,本能用手抓住刀,在奪刀過程中,其右手、左前臂、右前臂等部位被刀割傷。此時小許一邊大聲呼救一邊打開車門欲逃生。當小許左腳踏上地面,身體仍在車內(nèi)時,小伙擔心小許離開后自己無法逃離,隨后將小許拉回駕駛室,用刀捅刺小許右側(cè)胸部一刀、右肩背部兩刀。
在二次對小許進行傷害后,小伙逃離現(xiàn)場。 3月7日,警方在蘇州市吳中區(qū)一家賓館將小伙抓獲。小伙名叫鄭某某,今年22歲。經(jīng)鑒定,小許頸前部外傷長10.5厘米,除頸部外,體表傷口長度累計超過45厘米。另外,因為傷口較深,小許右手功能部分喪失。
在庭審中,鄭某某表示,當天在車輛行駛過程中,通過聊天他得知小許準備開店,認為小許經(jīng)濟條件較好,于是萌生了搶劫的念頭。檢方認為,鄭某某采用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共計400元,致一人輕傷一級,當以搶劫罪追究刑事責任。鄭某某在搶劫既遂后,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應(yīng)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鄭某某對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犯罪事實不持異議,辯稱其僅僅構(gòu)成搶劫罪,不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高新區(qū)法院近日判決,鄭某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zhí)行五年三個月。(王凱 張劍)
原標題:聊天“露富”司機遭乘客搶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