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fā)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安晚報 安徽網(www.ahwang.cn)訊 昨天,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發(fā)布了合肥樓市“限貸”新政執(zhí)行情況,并為市民申請公貸買房提供參考標準(具體標準見下文)。此外,省直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指出,名下有房情況,“名下”是指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本地房產”以合肥市區(qū)范圍(不含四縣一市)為準,查貸包括外地貸款記錄。
情形一
【名下無房】(指在房產局查不到登記)
無貸款、無記錄,首付最低25%。
有貸款、一次記錄(無論是否結清)首付最低40%。
有貸款、兩次記錄,首付最低60%。
情形二
【外地有房】
無貸款、無記錄,首付最低25%。
有貸款、一套已還清,首付最低40%。
有貸款、還在貸款中,首付最低50%。
情形三
【本地一套房】
無貸款、無記錄,首付最低為40%。
有貸款、一次記錄的,一套已還清,首付最低40%;
還在貸款中,首付最低50%。
有貸款、兩次記錄,首付最低60%。
情形四
【本地兩套房及以上】
公積金貸款將停止放貸。
商業(yè)貸款無論以前有無貸款記錄,首付最低均為
60%;如果兩套貸款均未還清,也將停止放貸。
新安晚報、安徽網記者 胡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