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公號“浙江檢察”6月17日推文:麗水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林康(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浙江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diào)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jīng)審查,6月14日,浙江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林康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原題:《麗水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林康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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