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市財政局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我市政府購買服務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過指導性目錄和負面清單的雙向管理,進一步明晰了政府購買服務的主體、范圍、方式和程序。
一是進一步明確政府購買服務主體?!锻ㄖ访鞔_8條不得作為政府購買服務購買主體和承接主體事項。
二是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購買服務內(nèi)容。規(guī)范正面和負面清單,理清政府購買服務權責。指導性目錄按照江蘇省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執(zhí)行,分為2個一級目錄、30個二級目錄、157個三級目錄,明確納入目錄且已有預算安排的事項可實施購買服務,作為正面清單管理。同時,針對實際操作中存在的政府購買服務行為邊界模糊不清的情況,明確了6類15條不得作為政府購買服務事項,作為負面清單管理。
三是進一步加強政府購買服務管理。對依法實施政府采購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從加強需求管理、規(guī)范購買程序、強化履約管理和健全績效管理等采購環(huán)節(jié)提出監(jiān)管要求,明確了5類12條政府購買服務過程管理禁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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