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調整,凌云提出辭去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黃山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凌云的辭職請求,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聲明:本媒體部分圖片、文章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025-84707368,廣告合作:025-84708755。
因工作調整,凌云提出辭去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黃山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凌云的辭職請求,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