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毛曉敏)近日,三門縣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收到三門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移交函,某公司在三門縣海游街道梧桐路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
經(jīng)調查,2024年6月底,該公司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以全包的形式,委托某施工單位對梧桐路一處門店裝修施工作業(yè),工程總價款為100多萬元。
執(zhí)法隊員經(jīng)過現(xiàn)場勘驗、拍照取證后,根據(jù)《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對該公司、公司負責人、施工單位和施工單位負責人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行為立案查處。
根據(jù)《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規(guī)定,該局對該公司處罰款人民幣10960.51元,對公司負責人處罰款人民幣548元;對施工單位處罰款人民幣10000元,對施工單位負責人處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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