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盔一帶”司乘人員“一個都不能少”
6月1日起,“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將進入整治處罰階段,“一盔一帶”規(guī)范標準是什么?又將如何處罰?發(fā)布會上,蕪湖交警就市民關心的熱點話題進行解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駕駛人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行駛時,罰款100元,記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罰款100元,記0分;乘坐人員包括前排副駕駛和后排乘客,未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記0分。
“一盔”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都應當按規(guī)定戴安全頭盔。未按規(guī)定系戴安全頭盔的,罰款50元,記2分。乘坐二輪摩托車未按規(guī)定系戴頭盔的,罰款50元,記0分;同時摩托車后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從6月起,騎摩托車未佩戴安全頭盔,交警現場查處的將依法處罰。從執(zhí)法實踐來看,目前街頭行駛的三輪電動車多認定為摩托車類機動車,因此,駕駛三輪電動車應當依法戴安全頭盔。
交警建議廣大市民佩戴專門的電動車或摩托車頭盔,盡量選擇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頭盔,做好個人防護,共同營造安全的交通環(huán)境。(記者 樂培意 馮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