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和有夫之婦有染,對方丈夫知道后威脅要給宋某吃苦頭。宋某心虛了,擺下一桌酒席宴請對方,殊不知卻給自己設(shè)下了一場“鴻門宴”。
今年35歲的何某來自貴州,和妻子一起在北侖打工。去年8月,何某獲知妻子和老鄉(xiāng)宋某有不正當關(guān)系,不禁怒火中燒。他找來了幾個好友,決定教訓宋某一頓。
幾天后,何某等人在北侖一汽車站附近逮到了宋某。無奈車站人多,何某等人還沒開始大展拳腳,就被民警帶到了派出所。
經(jīng)民警調(diào)解,宋某承認自己與何妻有染,并稱以后不會再與女方聯(lián)系了。為了表示誠意,宋某還提議:請何某等人上飯店吃一頓,了結(jié)此事。
酒席上,一群人稱兄道弟,“其樂融融”。但在飯局快結(jié)束時,何某提出,自己畢竟被戴了綠帽子,提出3萬元精神補償費,被宋某拒絕。飯后,何某等人將喝多了的宋某帶到一僻靜處。何某再次索要補償費,仍被宋某一口回絕。一群人便對他拳打腳踢,還拿出攜帶的刀具朝宋某身上砍去,導致宋某肩部、胸部等多處受傷。
一頓暴打后,宋某只好打電話給朋友,請其幫忙籌錢。朋友接到電話馬上報了警,但考慮到宋某還在何某等人手中,于是朋友就用報紙包了一疊紙假裝是錢,來到了何某指定的地點。何某等人拿到“錢”后,便揚長離去。半路上何某拆開報紙,方知中計,但為時已晚。很快,警方根據(jù)線索,將何某等人一舉抓獲。
根據(jù)案情,北侖法院最終以搶劫罪判處何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何某的幾個朋友也分別被判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