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明知我也喝了酒還讓我開車,出了事故怎能讓我賠?”說起這樁事,90后小伙夏辰挺郁悶,他自掏腰包賠了8萬多元。而他口中的“她”,則是朋友小沐。
□通訊員陶琪姜記者朱琳
酒后替朋友代駕,出了事故擔全責
事情發(fā)生在去年12月。
那天,夏辰和一幫朋友聚餐,其中就有小沐。一伙人吃了晚飯繼續(xù)宵夜,都喝了不少。
凌晨3點散場時,小沐已經站立不穩(wěn),要人攙扶。
后來,夏辰開著小沐的車送大家回去。誰知車子剛上興寧橋,夏辰在越過中心雙實線超越同方向行駛的車輛時,與對向車道一輛小車發(fā)生碰撞事故,致使兩車損壞、對方駕駛員受傷。
起初,小沐的反應讓夏辰挺感動。事故發(fā)生后,夏辰在小沐提議下逃離了現(xiàn)場。
但意想不到的是,不久之后,對方駕駛員起訴小沐,而作為自己朋友的小沐,此時卻申請追加夏辰為被告。
今年3月,夏辰被交警抓獲,交警認定夏辰對事故負全責。
法院審理后認為,鑒于夏辰負事故全部責任,而小沐作為車主對該車未盡到有效管理責任,結合該案實際情況,夏辰和小沐應分別承擔60%和40%的賠償責任。
賠錢還被朋友起訴,小伙悔不當初
事情并未就此了結。
今年9月,夏辰再次收到法院傳票,這次起訴他的是小沐。原來,小沐車子在那次事故中受損也很嚴重,修理費花了近10萬元,理賠時還因為酒后駕駛的原因被保險公司拒賠。
小沐認為,夏辰應該為此承擔責任,于是和夏辰商量讓其分擔60%的維修費用。
夏辰卻覺得委屈冤枉:當初明明是你讓我?guī)湍汩_車的,你也知道我喝了酒的,我好心幫忙,現(xiàn)在怎么還要出修理費呢?
因為協(xié)商不下,小沐選擇用法律解決問題。
判決再賠6萬多元,小伙自吞苦果
庭審時,夏辰喊冤,提出因為車是小沐要求他開的,所造成的事故損失不應當由他承擔。他還請了當時一起的朋友出庭作證。小沐卻說當時她已經喝多了,不記得是自己讓夏辰幫她開車的。
日前,海曙法院依法審理后認為,公民由于過錯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夏辰作為機動車駕駛員應當知道酒后不能駕車,卻仍駕駛小沐所有的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導致小沐車輛受損,并對事故發(fā)生承擔全部責任。
而小沐作為車輛所有人對車輛未盡到有效的管理責任,因此兩人對車輛損失后果均有責任。
結合過錯程度,法院判決夏辰承擔60%的責任,賠償小沐車輛修理費、評估費的60%,共計6萬余元。加上夏辰之前賠付對方車輛的2萬多元,這一下他就花了8萬多元。事情到這份上,朋友當然是沒得做了,郁悶不已的夏辰只恨自己為何會一時糊涂酒后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