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入侵了我們公司的郵箱,讓客戶把1萬多美元的貨款打到了其他賬戶上,我們沒收到錢,當然不能發(fā)貨。”
法庭上,寧海某橡膠公司代表一臉無奈,好好一單生意,哪知半路殺出個“李鬼”,篡改郵件,劫走尾款,還害得自己一度成了被告———
一切還得從3年前說起。當時,該公司通過阿里巴巴網站聯系上了意大利的一家機械公司,向其出售“輸送帶”。為了節(jié)約成本,雙方一直是通過郵件溝通,不多久便簽下了一筆1.5萬余美元的單子,同時確定了交貨方式、收款賬號等。
10月底,意大利公司向寧海公司支付了0.4萬余美元的合同首付款。11月中旬,寧海公司準備發(fā)貨,便發(fā)郵件催意大利公司付清余款。
豈料,對方卻回復稱,他們已經按寧海公司發(fā)來的郵件指示,將剩余貨款1萬余美元打入了另一個銀行賬號。寧海公司趕緊查看郵箱,這才發(fā)現,有人通過該郵箱向意大利公司發(fā)送了純英文的郵件,變更了收款賬號,郵箱發(fā)件人的用戶名是“W*Pat**”,而寧海公司之前發(fā)送的郵件用戶名均為“Pat**W*”。
姓名完全顛倒,寧海公司認為這顯然是被“黑客”攻擊了,他們沒有收到1萬余美元的款項。而那頭意大利公司因遲遲未收到貨物,遂通過上海的一家關聯企業(yè)將寧海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退還所有貨款1.5萬余美元。
2014年初,寧海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庭上意大利公司表示,其先后3次收到寧海公司發(fā)來的郵件,稱要改變銀行賬號。隨后雙方還討論了產品的相關情況,寧海公司也通過郵件將提單發(fā)過來,其才有理由相信。
后寧海法院判決意大利機械公司勝訴,寧海公司退還所有貨款。上周五,寧波中院終審維持了原判決。
承辦法官經審理后認為,“W*Pat**”和“Pat**W*”的郵件雖然用戶名不同,但可以證實是發(fā)自同一郵箱。另外從郵件的內容來看,雙方除了對賬戶變更的事情進行討論,也溝通了產品的相關問題,寧海公司隨后發(fā)送了提單副本,因此意大利公司有理由相信發(fā)件人“W*Pat**”發(fā)出的變更收款人和收款賬戶的郵件系寧海公司所為。
近來,黑客入侵外貿企業(yè)郵箱的案件屢見不鮮,法官提醒外貿企業(yè)應加強防范,關注郵箱安全,并且在轉賬或者發(fā)貨前最好進行電話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