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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秦文明_”等:理應(yīng)歸還
反方“袁小夢mandy”:屬贈與不應(yīng)歸還
淮海晚報:#大伙發(fā)發(fā)言#市民趙女士一個多月前和王先生交往,七夕節(jié),王先生送給趙女士一個一萬多元的鉑金手鐲,后來趙女士覺得兩人性格等原因不合,提出分手,王先生要求趙女士歸還鉑金手鐲,這個要求合理嗎?
正方“秦文明_”等:理應(yīng)歸還
櫻桃bomb老王:合理。
秦文明_:當(dāng)然合理啊。
此女紙花癡兼吃貨:合理,畢竟是一萬多塊的東西,又不是幾千塊錢的。
Nanaho大七:合理,才談一個多月,要是談了幾年,那男的也不會讓她還的。
席元君有三大愛好:鉆戒等首飾是男人用來束縛女人的,女人跑了,獵人當(dāng)然要把項(xiàng)圈收回來再去找下一個獵物。
反方“袁小夢mandy”:屬贈與不應(yīng)歸還
袁小夢mandy:不合理,這屬于贈與。
袁小夢mandy:可以問律師。
針鋒相對:贈與是否有附加條件
秦文明_:回復(fù)@袁小夢mandy:這種贈與屬于有附加條件的贈與,附加條件不存在了,退回是合理的。
袁小夢mandy:回復(fù)@秦文明_:不對吧。
袁小夢mandy:一般的贈與交付后是不得隨意撤銷的,贈與的撤銷是要有法定情形的,一旦交付了就不享有任意撤銷權(quán)了。所以不應(yīng)該還回去。
秦文明_:回復(fù)@袁小夢mandy:對,是要有法定情形的,但是其中有一種情形就是我說的,是有附加條件的贈與。
袁小夢mandy:回復(fù)@秦文明_:什么附加條件?
秦文明_:回復(fù)@袁小夢mandy:處對象啊……
袁小夢mandy:回復(fù)@秦文明_:你的意思是彩禮嗎?
袁小夢mandy:回復(fù)@秦文明_:這只是一種普通的贈與行為,只不過加上了情侶倆字就把贈與給復(fù)雜化了,這不是結(jié)婚時候的彩禮,那才是附加條件。
反方終極定音:我表哥是律師
袁小夢mandy:回復(fù)@秦文明_:哈哈,我表哥是律師哦。
秦文明_:回復(fù)@袁小夢mandy:在淮安?。?nbsp;
袁小夢mandy:回復(fù)@秦文明_:是啊。這都是我問他的,我覺得他說的比較對。以前中央12套也說過類似案例。
袁小夢mandy:回復(fù)@秦文明_:彩禮與贈與不同。男女雙方在正常交往中,為了增進(jìn)感情往往會互相贈送物品,贈與具有自愿性、無償性、合法性,彩禮也是贈與物,但彩禮并不是出于一般性的禮尚往來,是有締約婚姻強(qiáng)烈目的財物交付,場合正式嚴(yán)肅,由父母或者長輩主持。
袁小夢mandy:回復(fù)@秦文明_:彩禮在功能上是添置結(jié)婚用品,在價值上禮品比較貴重,在形式上有特定的種類與代表含義。實(shí)際上彩禮是“贈與性質(zhì)的”聘金或聘禮。婚約期間結(jié)親雙方財物往來較為頻繁,然而不是所有贈與財物都是聘禮,只有為了結(jié)婚目的贈與的財物才是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