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小妮
數(shù)年前,因為一件既無關婚姻也無關感情的事情需要,翻箱倒柜找出壓箱底N年都沒見過天日的大紅本本,去民政局蓋了個作廢章,紙上婚姻宣告就此結束,事實婚姻仍在繼續(xù)。打那以后雖然也曾想過等有時間的時候?qū)⑿碌募t本領回來,但是一直偷懶,沒把這事放在心上,到如今已然覺得那新的本兒領不領都一個樣,哪天等有需要的時候再說吧。
想起前不久剛看過日本著名作家渡邊淳一最新出的一本書《在一起,不結婚》,專門來說事實婚姻。作者81歲的高齡專門寫一本書來談這件事,并表示出了支持的態(tài)度,可見不結婚在一起,代表著如今越來越多人秉持的觀念。而我,竟然一不小心無意中趕上了這所謂的新潮。
這些年,眼見著身邊的很多人,雖然裹著一件叫做婚姻的外衣,但里子早已是千瘡百孔。更為嚴重的是有些人婚姻的外衣上還布滿了刺,穿在身上時不時戳得人生疼,想要脫掉卻又千難萬難,哪有那么容易!也見過許多不結婚卻生活在一起的人,彼此的內(nèi)心信守著對對方的那份承諾,雖然沒有婚姻的盟約,卻也一直相依相守,儼然如常人眼中的夫妻一般出雙入對,琴瑟和鳴。我其實對這樣的生活狀態(tài)抱著贊賞的態(tài)度。不結婚卻能長久生活在一起,必須有幾方面的基礎,一是雙方的內(nèi)心都必須足夠強大,尤其是女人,內(nèi)心要擁有足夠的自信,精神上獨立。二是雙方有足夠相愛的根基,最起碼在穩(wěn)定的相守期間能做到彼此不負,沒有了愛,雙方在一起都是勉為其難,很難長久。三是雙方還要有足夠的互信,這種互信是建立在長久相處下來對對方的人品、忠誠度有足夠的認識的基礎之上的。能夠做到這些,婚姻其實已變成可有可無的東西。
我在跟我女兒探討婚姻關系的時候,我對她說,如果有一天有一個愛你的人正好你也愛他,你們決定在一起生活,只要感到輕松和快樂,結不結婚并不重要,結婚當然是好事,但是假如你們不想結婚,我絕對不會給你施加任何壓力。當年我像你這么大的時候,其實我偶爾也這么想過,但是,我不能這么做,那樣是要將外婆嚇壞的,外公會打斷我的腿。現(xiàn)在,我不會強行要求你結婚,你爸也不會。只要你內(nèi)心足夠強大,你快樂,你有愛,你自己能夠承受,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