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 者 賀從驗 通訊員 崔懷進
樹木遮陰造成莊稼減產進而引發(fā)的糾紛一直是較難解決的問題,因為財產損失難以評估,所以調解難度很大,使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極易誘發(fā)上訪。針對這種情況,灌南縣新集鎮(zhèn)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調委會)創(chuàng)新調解思路,采用公開調解的方法,近日成功調解了一起此類糾紛。
今年7月15日,灌南縣新集鎮(zhèn)街東村張某來到鎮(zhèn)人民調解委員會,向工作人員訴起苦來,據張某講,他家六七畝承包田的莊稼因為受到生產路旁邊大樹的遮擋,采光受影響,養(yǎng)分吸收不好,面臨減產。
原來,在2004年,村里將生產路兩旁土地承包給村民種植楊樹,合同中確定“沒有特殊情況,樹8年更新”。如今,合同早已到期,已經長大的楊樹應該砍伐更新,可承包人因種種原因遲遲沒有行動,這下可讓張某犯了難。他家六七畝地在路旁樹下,枝繁葉茂的大楊樹遮擋住了陽光,地底強勁的根系又與莊稼搶奪營養(yǎng),導致莊稼生長緩慢,連續(xù)幾年給他造成了較大的損失。今年種的麥子減產。眼下水稻苗跟別人家的相比,就像發(fā)育不良的孩子,這讓他每天坐臥難安。張某多次找承包人協商,承包人也說樹該刨,但就是不行動,村委會幾次調解也無果而終。
如果該問題不解決,又將影響今秋水稻的產量。聽罷張某所述,調委會認為此事不宜再拖,隨即安排工作人員驅車趕到街東村委會,向曾參與調解此事的村干部調查了解情況,并到現場拍照取證。
工作人員找到了承包人梁某某,經耐心解釋和勸說,考慮到林木已經成材,梁某某同意秋收后把樹刨了,工作人員當即決定邀請村里幾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到場旁聽。
當梁某某表達了秋后刨樹的意愿后,工作人員見狀趁熱打鐵,從法律、民俗兩方面做其工作,幾位德高望重的老人也對他進行了規(guī)勸,最終,梁某某終于承諾馬上就將樹刨了,并且補償張某1500元的經濟損失。工作人員當場讓雙方簽訂了調解協議書。隨后幾天,梁某某陸續(xù)將樹刨了。
昨日,調解員對該案進行了回訪,現在田間的水稻長勢良好;張某見到工作人員高興地說:“真是太感謝你們了,不但讓梁某某刨了樹,還得到了經濟補償,之前真是做夢也不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