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 者 李 江 通訊員 靳寶生 汪姝言
一男子為了養(yǎng)家糊口,不靠辛勤勞動,卻妄圖威脅放火燒他人私家車以勒索錢財?shù)陌l(fā)財“捷徑”,最終害人害己。近日,新浦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捕了犯罪嫌疑人程某。
10月26日凌晨兩點多鐘,晉某聽到小區(qū)里一聲巨響,通過窗戶看到鄰居牛某的轎車起火燃燒。與此同時,該車后面的一輛轎車也開始起火,車主杭某趕緊將自己的轎車開走約20米,然而,轎車火勢越來越大,最終,兩輛車都被燒毀。
牛某沒有得罪過什么人,怎么會被人放火燒車呢。這時,晉某想起一件事情:10月23日前后,他在小區(qū)大門口撿到一張紙條,上寫“如果不想車子損壞,就和我聯(lián)系”,還留有手機號碼。晉某將紙條找出來交給警方。
杭某也向警方反映,8月底9月初的時候,自己的轎車上也有這樣的紙條:如果你不想車子被劃,就與我聯(lián)系,并留了號碼。杭某撥打此號碼沒人接,后來對方發(fā)來短信:“如不想你的汽車著火請按我說的去做。到農(nóng)行辦張卡,并存入3000元,裝入信封并發(fā)短信通知我”。杭某并未理睬。
當日,警方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程某。程某供述,自己和妻子都沒有工作,兒子讀書,家境困難。有一天,自己在電視上看到縱火燒轎車的畫面,于是“靈機一動”,現(xiàn)在私家車這么多,何不以燒車威脅敲詐些錢財。第二天,他把白紙裁成多張小紙條寫上不給錢就劃車或燒車之類的話,夾在小區(qū)里的轎車上,但效果不佳,沒人匯錢,于是他決定搞點“動靜”讓人瞧瞧?!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