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周金建 記者 王瑞)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喜歡養(yǎng)狗、貓等寵物。養(yǎng)寵物純屬個人愛好,無可厚非。但是,您可得千萬看管好自己的寵物,否則輕則破財,重則遭災(zāi)。市民張某近日便因為沒管好自己的狗,不僅賠了錢,還惹來一場官司。
今年9月的一天晚上,張某吃完晚飯出去散步,順便遛遛自己養(yǎng)的小狗“小白”。張某遛狗一向不帶狗繩,他常說要給狗自由,而且“小白”乖得很,不用擔心。這晚,“小白”出門很興奮,一路在主人前面幾米處小跑,張某不緊不慢跟著。當張某和“小白”走到一條小巷路口時,高某騎著自行車從對面過來。高某以前被狗咬過,見到狗就發(fā)慌,看到對面有一只小狗跑過來,雙手不由自主握緊了車把。“小白”見到高某騎自行車過來,“汪汪汪汪”叫個不停。聽到狗叫聲,高某心中更加慌亂,趕緊下車,一邊高聲罵著狗,一邊舉起車子,想把狗嚇跑。張某在后面聽到有人在罵,還舉著車子要砸狗,三步并作兩步?jīng)_上來,和高某對罵,接著兩人干脆拳打腳踢,你來我往。張某個子小,高某塊頭大,兩個回合下來,張某身上挨了幾腳。這下可把張某氣壞了,見路邊有個小板凳,便拿起小板凳砸向高某。高某“哎喲”一聲,蹲在地上,雙手抱頭,頭上鮮血直流。張某一看,傻了眼,趕緊跑了。
后來,高某被趕到現(xiàn)場的120救護車送往醫(yī)院,頭上的傷經(jīng)過鑒定,已經(jīng)構(gòu)成輕傷。而張某不僅要賠償高某的醫(yī)療費、誤工費等一系列費用,還因為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檢察機關(guān)提起公訴,接受法律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