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城市網訊(記者 黃偉) 昨日,省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問題。
宜興市環(huán)??萍脊I(yè)園黨工委委員、副主任楊躍飛利用職務便利,違規(guī)接受某企業(yè)董事長的宴請和5000元禮金,并存在其他違紀行為,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責令退繳違紀所得。
無錫市太湖新城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紀委副書記兼無錫太湖國際博覽中心有限公司總經理吳懷美在籌備舉辦中國商業(yè)科技博覽會接待工作中,多次用公款為客戶提供高消費娛樂活動,并2次陪同參與;以13張?zhí)摷俨惋嫲l(fā)票報銷高消費娛樂活動費用。吳懷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被免去集團黨委委員、紀委副書記職務。
泰州市高港區(qū)水利局副主任科員王根林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某水產養(yǎng)殖戶贈送的14瓶某知名品牌白酒和12條某品牌香煙,并接受某采沙個體經營者在南京某KTV舉行的高消費娛樂活動與有償陪侍服務,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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