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開車上高速看到了交警于是違停,準備后面朋友的車子過來后渾水摸魚讓朋友假扮駕駛員,但這位司機的小聰明還是被交警揭穿了。
前日下午兩點半左右,南京交警高速十二大隊民警在和鳳收費站執(zhí)勤,一輛黑色別克轎車將車輛停在收費站道口不遠處,民警示意其向前行駛,可是車主始終不為所動。民警察覺其行為反常,于是上前詢問情況,當司機搖下窗戶時,濃濃酒氣撲鼻而來,民警立即將駕駛員帶離并進行酒精測試。結(jié)果顯示,司機劉某酒精含量達到了64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按照相關(guān)程序,民警將其帶回大隊處理。
經(jīng)詢問,民警了解到駕駛員劉某是重慶到南京做生意的,帶了一些朋友來這邊看項目,中午應酬喝了酒,但想天熱中午肯定沒有交警檢查,便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上了高速。不料經(jīng)過和鳳收費站時,發(fā)現(xiàn)有民警檢查,本想等后面朋友車輛過來時渾水摸魚。不承想民警通過監(jiān)控和執(zhí)法記錄儀確定了劉某為駕駛員。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處理中。
民警提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交警查酒駕是不分時間地點的,切莫心存僥幸。任憑駕車技術(shù)如何高超,在喝了酒的情況下,人的反應能力和判斷能力都會有所下降,從而極易引發(fā)交通事故。只要是喝酒了就絕對不能開車,切莫醉(罪)在酒中,毀(悔)在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