頑皮小兒打碎別人紫砂茶壺,怎么賠
《江蘇省價格爭議調解處理辦法》下月實施 遇到價格爭議,可請調解員免費調解
記者昨天從省物價局獲悉,《江蘇省價格爭議調解處理辦法》將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以后遇到價格爭議事件,可以向附近的社區(qū)、商圈或者景區(qū)的價格爭議調解站尋求幫助,調解員將會免費幫您處理價格爭議。目前全省已有2969個價格爭議調解站點,共有專兼職的價格爭議調解人員近6000人。
什么爭議可以申請價格調解
2015年8月,來自江西的呂女士帶著家人到吳江同里古鎮(zhèn)旅游。頑皮的小兒在景區(qū)一家旅游工藝品店里,不小心將一把紫砂茶壺掉地上摔得粉碎。雙方為這個茶壺在賠償上產生了價格糾紛。店家主張按照標價1000元要求呂女士進行賠償,呂女士認為這個茶壺不值這價,雙方為此爭執(zhí)不下。
僵持的時候,一行人中有人拿著游客中心的一張小名片,上面有同里價格爭議調解站24小時服務電話。五分鐘后調解站的人就來到了現(xiàn)場,在詳細了解事情發(fā)生的經過,并對摔碎的茶壺進行了詳細的實物勘察,對其質地工藝等進行了考證后,對價格進行了初步的認定。最后對當事人雙方進行了價格爭議調解,店家同意呂女士以小型茶壺300元的價格進行賠償。
按照《江蘇省價格爭議調解處理辦法》,像呂女士這樣,遇到當事雙方對某一商品價格出現(xiàn)分歧而產生糾紛時,可申請價格爭議調解。價格認定機構接受調解申請,應當符合三個條件:申請人與價格爭議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有明確的被申請人,且被申請人同意調解;有具體的調解處理請求、理由以及事實依據(jù)。
哪些爭議不屬于調解的范圍
實際上,并不是所有價格爭議都可以調解處理,《辦法》中明確指出,七類情形不屬于調解處理范圍。分別是:屬于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范圍的,比如水電氣的價格、景區(qū)門票價格等;涉嫌價格違法,依法應當立案查處的;價格爭議事項已經進入訴訟、仲裁或者行政復議等程序,且已被受理的;價格爭議事項屬于價格主管部門價格投訴舉報受理范圍的;價格爭議事項涉及非法渠道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價格爭議事項涉及違禁品及國家明令禁止生產、流通及銷售的物品的;價格爭議事項涉及的財物、權利及其品牌、型號、數(shù)量等狀況需認定的。
價格爭議調解需要多長時間
調解的時間有沒有限制呢?《江蘇省價格爭議調解處理辦法》規(guī)定,申請調解處理價格爭議時,應向價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提供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對價格爭議事項、訴求及理由進行說明,并提供相關的證據(jù)材料。
價格認定機構在收到申請后,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于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事實清楚、爭議較小的價格爭議,經當事人同意,可由1名調解員采用建議調解程序調解。如果達成協(xié)議,價格認定機構應及時制作價格爭議調解協(xié)議書,如果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申請司法確認的,應當在調解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