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攜帶管制刀具被拘留5天
2月20日,南京地鐵1號線新街口站派出所安檢機處查獲了一把管制刀具,目前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的王某已經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當天下午2點40分左右,地鐵1號線新街口站南安檢口查獲一名男乘客的包里有一把尖刀,于是立刻交給民警。經地鐵公安鑒定,這是一把總長度約25厘米的鋼刀,刀身長15厘米,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已開刃,屬于管制刀具。攜帶刀具的男子姓王,今年40歲。王某稱這把刀是幾年前一個親戚送給自己殺羊用的,不過平時一直放在安徽老家。這兩年,王某一直在南京,今年春節(jié)他回安徽,便把這把刀放在挎包里開車帶了回來,已經在包里放了好幾天,沒想到2月20日剛坐地鐵就被安檢查出來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guī)定,王某非法攜帶國家規(guī)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地鐵公安對其處以行政拘留五天的處罰。
今年1月至今,南京地鐵公安已通過安檢查獲并收繳管制刀具98把。根據公安部的《管制刀具認定標準》,匕首(見圖)、三棱刮刀(見圖)、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見圖)都屬于管制刀具,而其他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長度(不含刀柄)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長度(不含刀柄)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也是管制刀具。與此同時,未開刃且刀尖倒角半徑小于2.5毫米的各類武術、工藝和禮品刀不屬于管制刀具。
地鐵警方提醒:很多乘客有身上或包里攜帶刀具的習慣,警方建議可以對照相關的認定標準進行查看,千萬不要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公共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否則有可能受到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