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高官夫人騙600萬,女子獲刑13年
法官提醒:輕信花錢找靠山、走后門辦大事,弄不好就要上大當
一名僅有小學文化且有犯罪前科的中年女子,竟然斗膽冒充中央及省部級高官親屬或夫人,以幫人安排子女就業(yè)、入學、疏通司法機關“撈人”等為由,輕易騙取多名受害人600萬元。2016年12月28日,南京市鼓樓區(qū)法院經(jīng)對該案審理,以該女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10萬元。此案的警示價值在于,輕信花錢找靠山、走后門辦大事,弄不好就要吃大虧、上大當。
女子是個詐騙慣犯
1954年10月出生的吉天珍,是湖北省枝江市人,僅有小學文化程度。別小看了這個無業(yè)女子的能量,十多年前,她就開始琢磨騙術,然后以合伙經(jīng)營等種種謊言,在外大肆行騙斂財。2002年,吉天珍因行騙東窗事發(fā),同年6月,浙江省象山縣法院以吉天珍犯合同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
按說在大牢里呆了幾年的吉天珍,有了這次教訓后,應該長記性,出來后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但正應了那句“江山難改,本性難移”的老話,吉天珍出獄后先是辦公司,希望發(fā)大財,但夢想失敗后,她又開始琢磨起更大的騙局,她要冒充中央及省、部級高官的夫人或親屬騙大錢,并孤注一擲,大膽嘗試,鋌而走險。
涉案金額600萬元
從2012年起,吉天珍搖身一變,既冒充一副國級領導的妹妹,又冒充某省一副省長的親屬,還冒充某省一省領導的夫人,混跡于江湖,到處虛張聲勢,行騙斂財。一些迷信找靠山好辦事的人,不光相信了吉天珍的謊言,而且還私下里為她宣傳,幫她炫耀身份。
這年6月,吉天珍利用虛構的領導家屬身份,謊稱可以幫助解決一女子親屬涉嫌犯罪的問題,以需要活動打點費為由向該女子騙、借5萬元。錢到手后,吉天珍啥事也沒替人辦成,事實上她也不可能辦成。這年年中,一公司老板手下的員工因涉嫌犯罪被杭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吉天珍利用其虛構的領導家屬身份,答應為其解決此事,并以此騙借該老板10萬元。事后,同樣啥事沒辦成。
2013年4月,吉天珍利用其虛構的領導家屬身份,謊稱能把樊某某的兒子安排到寧波市海關工作,先后騙取樊某某37.7萬元。吉天珍被抓獲前,該款項已被樊某某追回。同年7月,吉天珍如法炮制,謊稱能把周某某的兒子安排到寧波市海關工作,騙借周某某30萬元。周某某發(fā)現(xiàn)被騙后,追回19.5萬元。
2014年六七月間,吉天珍利用虛構的領導家屬身份,謊稱能將徐某的女兒保送到南京一所大學讀書,并以打點關系、收取保證金的名義騙取徐某7萬元。案發(fā)前,吉天珍退出該筆錢款。2015年3月,吉天珍利用其虛構的領導家屬身份,謊稱能把魯女士的女兒安排到國家某部工作,并以感謝為其女兒幫忙的領導為借口,騙取魯女士55萬元。
2014年8月至2015年2月間,吉天珍利用其虛構的領導家屬身份,謊稱能幫助余某某的朋友解決揚州的官司,向余某某騙借250萬元。案發(fā)前,吉天珍已歸還余某某41.5萬元,尚余208.5萬元無力歸還。
經(jīng)受害人舉報,2015年6月11日,吉天珍被抓獲歸案,經(jīng)查吉天珍共涉嫌詐騙作案14起,詐騙金額高達600萬元。案發(fā)后,吉天珍公司庫存產(chǎn)品已資不抵債,未查到其名下有房產(chǎn)、存款或其他財產(chǎn)。吉天珍所稱的高官親屬、夫人等身份,經(jīng)查純屬子虛烏有。
東窗事發(fā)被判13年
2016年3月29日,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吉天珍犯詐騙罪向鼓樓區(qū)法院提起公訴。案件審理中,被告人吉天珍辯解自己不是故意騙錢,以為公司經(jīng)營好了可以還錢。其辯護人提出吉天珍缺少非法占有的故意,其所借錢款大部分用于投資經(jīng)營;其認罪態(tài)度較好,建議對其從輕處罰。
2016年12月28日,鼓樓區(qū)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吉天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款,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吉天珍明知自己沒有還款能力,仍虛構自己是領導家屬的身份,以各種理由騙取被害人錢款,直至案發(fā)后不能歸還錢款的數(shù)額達到特別巨大,其非法占有他人錢款的故意明顯,其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對吉天珍提出的不是故意騙取他人錢款的辯解,辯護人提出的吉天珍無非法占有故意的意見均不予采納。吉天珍歸案后并未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不能認定其認罪態(tài)度較好,對其辯護人提出的從輕處罰的意見不予采納。
最終,法院依據(jù)查明的事實,并依照刑法的相關條款,以被告人吉天珍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10萬元;責令吉天珍退出全部贓款發(fā)還各被害人。
法官說法:
如今找“靠山”辦事易上當受騙
針對此案的判決,審判長鄧友華在接受采訪時說,一個毫無身份背景的中年女子,竟敢冒充國家級、省、部級高官的親屬或夫人行騙,其犯罪膽量不可謂不驚人。吉天珍如此虛張聲勢行騙,其實并不奇怪,這是因為有詐騙經(jīng)歷的她,掌握當今社會上一些人的辦事心理,即辦大事不找關系、不找靠山、不花錢不行。
本案中,許多受害人正是盲目輕信找關系、找靠山能辦事,才視吉天珍為救星,將大把的鈔票送到其手中,希望其為自己的子女找個好工作、上個好大學;希望將涉嫌犯罪、身陷囹圄的親人或下屬“撈”出來,這些人的想法其實很天真、很愚昧,所以上當受騙也就在所難免。
近些年來,執(zhí)法機關辦案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找關系或花錢“撈”人,已經(jīng)沒有任何空間,真正的高官親屬也不可能去干預司法機關辦案。另一方面,海關及國家機關進人,必須經(jīng)過嚴格的公務員考試,不經(jīng)考試選拔想進也完全不靠譜。大學招生其實也一樣,分數(shù)達不到相關高校的招生標準,同樣進不了。所以說,吉天珍的騙術其實很好識破,但一些人受過去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仍執(zhí)迷不悟找關系辦事,結果“高攀”上吉天珍這樣一個大騙子,將大把的錢打水漂,實屬可悲!
吉天珍以身試法,落得今天這樣的下場,當然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但那些被騙的受害人,其實也應該好好反思一番其中的教訓。而對于更多的局外人來說,則應從此案中受到警示,引以為戒,切莫再去因亂拉關系辦事而中招。(文中當事人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