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家住南京市區(qū)的姜某,因朋友史某晚上飲酒不能開車,幫對方充當代駕。當車輛行駛到寧滁快速通道西葛公安檢查站時,被民警攔下檢查,因為姜某當天中午自己也喝了藥酒,經檢測他涉嫌酒駕。
當晚8點多,浦口交警大隊曉橋中隊民警在西葛檢查站開展酒駕整治行動,民警小胡在對一輛南京牌照越野車檢查時,隱約聞到駕駛人講話有酒味,民警隨即控制駕駛人姜某,經對其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27mg/100ml,已達到酒駕標準。姜某一臉茫然,堅稱自己晚上沒飲酒,是幫朋友代駕的,坐在副駕的史某也力證姜某沒飲酒。
經民警仔細詢問,姜某表示,自己當天中午飲用了二兩60度的自制藥酒,晚上接到史某電話,請他代駕去滁州。一向仗義的姜某爽快地答應了,還讓妻子開車送自己前往酒店幫史某代駕。
經民警批評教育,姜某對自己義氣用事表示非常后悔,連聲說自己一時糊涂,自己中午飲過酒,晚上不該幫朋友忙當代駕。
姜某因飲酒后駕駛非營運機動車被浦口交警處暫扣駕駛證6個月,并處1000元罰款的處罰。同時B1駕駛證因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還將面臨被注銷最高準駕車型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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