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報網訊 (通訊員 雨軒 記者 朱靜)9月17日晚10點20分,板橋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報警:“我前妻為找我要錢,在我家放火,請警察趕緊過來看看。”
不到5分鐘的時間,民警就趕到了現(xiàn)場。報警人李某住在某市場老倉庫里,民警到場時,家里的門正開著,李某正和前妻在激烈爭吵。民警進屋視線往里掃一圈,發(fā)現(xiàn)倉庫的拐角處有近20厘米高的火苗,床單、蚊帳之類的絲織品團成一團在燃燒,但所幸附近并沒有放置易燃物品,火勢沒有進一步蔓延的趨勢。民警看到報警人和其前妻只顧著爭吵,任憑火燒房中竟不聞不問。民警只好自己從附近鄰居家中借來桶接水,將火撲滅。
滅火之后,民警立即拉開了正在吵架的兩人了解情況。經詢問民警得知,李某和前妻殷某于今年3月份在老家離婚,李某離婚協(xié)議上承諾離婚后將會給殷某一筆3萬元的費用。但直到今年9月份,殷某只收到了1萬元。
當天晚上,殷某來到李某的住處向其討要剩下的2萬元,敲開門后,殷某發(fā)現(xiàn)李某的女友也在屋里。李某告訴殷某,自己現(xiàn)在沒有錢,讓其不要打擾他的生活,心里感到不平衡的殷某和李某吵了起來,一怒之下,殷某將李某床上的蚊帳和床帶扯下來點火燒了。李某被前妻這么一鬧也十分氣憤,立即向警方報案。
了解清楚情況后,民警對殷某的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殷某也表示自己是一時沖動,向李某致歉。經民警耐心調解,李某答應殷某,下個月發(fā)工資就把殷某的錢還上,雙方互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