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離婚、撒潑、互撕,甚至在法庭上就大打出手,這樣的場景似乎離婚案件的法官都已經(jīng)司空見慣了。家事案件法官往往都有這樣的感受,一件個案雖然結了,但當事人的矛盾仍然十分對立。雙方極有可能為撫養(yǎng)費、探望權等再次訴訟,成為“老死不相往來”的冤家和死對頭。正是基于審判中這一現(xiàn)實存在的問題,從修復婚姻家庭關系的角度出發(fā),雨花臺法院聯(lián)合江蘇警官學院,在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審判中引入心理疏導干預制度,在法官的裁決、調解之外借助心理咨詢師的專業(yè)技能,幫助當事人盡快、準確找到出現(xiàn)婚姻問題的心理根源,及時化解矛盾。該做法在南京市尚屬首創(chuàng)。
首次開庭
丈夫情緒激動 妻子面無表情
這是一起普通的離婚案件,王女士起訴張先生要求離婚,原因是張先生有了婚外情,還因此事在爭執(zhí)中打過王女士。
今年7月21日,雨花臺法院首次開庭審理此案。張先生對婚外情不加否認,但稱自己與王女士共同生活多年,有著深厚的感情。自己會改正錯誤,向王女士賠禮道歉,懇求王女士能回心轉意。張先生情緒激動,說到動情處還流下眼淚,而王女士在法庭上始終面無表情,眉頭緊鎖,離婚態(tài)度堅決。
休庭調解
“這些秘密我只說給你聽”
與以往的庭審不同,在開庭前當事人申請了心理疏導干預,在庭審中來自江蘇警官學院的心理疏導專家馬勇老師全程參與旁聽。庭審進行到休庭調解階段后,馬老師對當事人進行了心理輔導。
交談的最初,王女士還是漠然堅決的模樣,不愿開口說更多,似乎是在自我保護。馬老師循循善誘,讓王女士放下了戒備,說出了她多年的隱忍與秘密。
原來,張先生有過婚史還與前妻有個孩子,王女士瞞著父母這一事實與張先生結婚。多年來,王女士不僅要照顧家庭、孩子,更要在隱瞞住這個秘密的同時與家里人斗智斗勇,重壓之下,還遇到張先生對婚姻的不忠誠,幾近崩潰邊緣。當天調解未成,法庭給原被告雙方十五天的調解期限。
二次開庭
“謝謝你愿意聽我說”
8月3日下午,法庭進行了第二次庭審。與第一次庭審相比,氣氛不再緊張和尷尬。張先生經(jīng)過慎重思考同意離婚,雙方對孩子的撫養(yǎng)權和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分割問題,也在互諒互讓的氛圍中經(jīng)法官調解達成一致。
從他們的神色中,承辦法官都感受到了未曾有過的輕松和釋然。雖然未能和好,但結果似乎已不再重要。從他們的表情中,我們看到了他們因為放下心理包袱、解除心理戒備的由衷喜悅。
“感謝法官和心理輔導老師愿意聽我說,努力疏導我的心理。六年的婚姻生活因為背負著許多難以言說的秘密而越發(fā)沉重,就像一個沉重的枷鎖讓我喘不過氣。雖然我們的婚姻沒有繼續(xù)下去,但心理疏導讓我看到了婚姻中最本質的問題,我現(xiàn)在一身輕松,又重燃起對生活的信心。”在家事案件傾訴溝通室里,王女士說下了這段話,表情一臉輕松。和第一次開庭時緊鎖眉頭,心事重重,憔悴不堪的狀態(tài)相比,王女士似乎一下子如釋重負。
法官心聲 該案承辦法官、雨花臺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審判庭庭長陳叢蓉告訴記者,離婚案件往往會伴隨著一些心理問題,由于案件量很大,法官可以分配給每一個案的時間與精力比較有限,因而很難對每一位當事人的情緒和內在需求都做到細致把握。就案辦案往往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心理疏導能夠探求到離婚案件紛繁復雜的矛盾中所存在的最本質問題并進行修復。親歷了專業(yè)老師的心理疏導,更加深刻地感受到心理疏導的魅力。
心理疏導干預制度
適用于哪些案件?
心理疏導干預制度,是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審判中,通過聯(lián)合心理咨詢專業(yè)人員,與有需要的當事人進行深層次交流,滿足其心理需求,排除其心理障礙,幫助其樹立正確觀念的公益活動。目前僅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家事案件引用該機制。
在離婚案件中,立案后的應訴階段書記員會詢問雙方當事人是否申請心理疏導干預,若同意申請,則填寫“離婚案件心理溝通征求意見表”,在雙方都同意申請的情形下,法院將聯(lián)系心理疏導專業(yè)人士參與旁聽案件,適時進行心理疏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