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報網訊(通訊員 廖超 程程 記者 王茸)7月18日晚6時,一輛23路公交車行駛至漢中門廣場時發(fā)生自燃,所幸被在此執(zhí)勤的交警二大隊民警及時發(fā)現,用滅火器撲滅明火。
當天下午6時25分,交警二大隊四中隊中隊長陳健、副中隊長楊學廣和劉陸鵬在漢中門廣場執(zhí)勤時,發(fā)現路口南邊一輛等紅燈的23路公交車尾部冒著煙,民警來到車后,只見車尾部已竄起一股火苗,且火勢有蔓延的趨勢。民警趕緊疏散公交車上的二十多名乘客,并報了警;同時,另有幾位民警從路過的公交車上借來滅火器,對著這輛自燃的公交車進行噴射。十余分鐘后,明火被撲滅。隨后,民警們一起將公交車推至路邊,并疏導交通,半小時后,虎踞南路恢復暢通。
經調查,這輛公交車自燃應該與線路老化引起短路有關。交警提醒:駕車途中發(fā)現車輛起火,要迅速關閉發(fā)動機,利用車載滅火器進行火災撲救。駕駛人在車輛檢修時,要注意檢查油、氣、電路是否有漏點,上車前,注意檢查接頭有無油跡;此外,行駛過程中也應注意有無“三異”(異響、異味、異象)現象,一旦發(fā)現異常,應及時送修,以免發(fā)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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