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積極采納審計意見,落實整改要求,督促一工程項目代建單位扣除多計工程款751萬元,并完善招投標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管理。
2023年12月,南通市審計局在市本級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場館項目建設管理運營情況專項審計調查中發(fā)現,南通大劇院土建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約定不明,導致部分項目存在極端不平衡報價,多計造價金額約751萬元。對此,審計要求建設單位和代建單位扣除多計工程款,同時舉一反三,在招投標階段明確極端不平衡報價界限、法律后果及具體處理辦法,達到合理控制工程造價的目標。
南通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高度重視審計發(fā)現問題,督促代建單位與施工單位溝通,在結算價中扣除多計工程款751萬元,挽回損失,同時要求代建單位在后期項目的招投標文件及合同中約定極端不平衡報價的界限和具體調整方式,明確實際工程量偏差不超過15%的部分按照投標綜合單價計算造價,超出部分按調整后的綜合單價計算造價。此外,代建單位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管理制度》進行了修改,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因人工、材料等價格變化及工程量調整等其他原因引起合同價格變化時的調整方式,避免引發(fā)爭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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