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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中安在線訊 越來越多的上班族使用電動滑板車、平衡車作為代步工具,尤其是代駕司機,往往選擇使用這些方便攜帶、可折疊的電動滑板車,解決自己的交通問題。近日,北京、上海等地交管部門先后對上路行駛的電動滑板車、平衡車下“封殺令”,進行處罰。電動滑板車、平衡車存在哪些安全隱患?發(fā)生事故,能否按照交通事故處理?相信這是不少市民關(guān)心的問題。對此,合肥交警部門回應(yīng),這類車不屬于交通工具,沒有路權(quán),不過目前合肥暫以警告為主。
市民:車流中穿梭感覺存在安全隱患
9月5日早上8時許,正值早高峰,在合作化路與清溪路交口,一位穿著灰色工作服,騎著電動滑板車的男子從清溪路左轉(zhuǎn)往合作化路方向行駛,不過男子并未走非機動車道,反而順著車流,從車輛中間“穿越”過來。不少正在行駛的車輛不得不放慢車速,以免撞到他。
“每次看到有人騎著滑板車、平衡車,心里都緊張。”有5年駕齡的吳先生說,之前他覺得好玩,也去店里試了平衡車,但是平衡車完全沒有剎車,靠人體重心移動來自動感應(yīng),只能減速,沒有掌握技巧,很容易操控不好。所以看到路面上有人騎平衡車或者滑板車感覺非常危險,一個不小心可能就是一場車禍。
“我曾經(jīng)摔過一次,膝蓋都摔破了?,F(xiàn)在看著都躲著走。”今年26歲的李俊說,朋友買了一個平衡車,大家都在玩,他一個不小心,重心不穩(wěn),直接摔了下來,膝蓋摔傷了,在家躺了一個星期。
代駕司機:有危險性,但方便好用
記者觀察,路上騎滑板車的除了上班的年輕人,還有一部分是代駕司機。
“我是做代駕的,代步用。”合肥一代駕司機王師傅介紹,有時候是晚上去代駕,接送客人他都需要解決自己的交通工具。
“比如我代駕費用是60元,但是來回打車的話至少要20多元,晚上11點之后更貴,再給公司抽一部分,基本不掙錢。”王師傅說,電瓶車太大,自行車太慢,他只能購買這種平衡車作為代步工具,放在客戶的后備箱,把客人送到家之后,再騎著平衡車回家,目前從事代駕的人基本人手一個滑板車或平衡車,現(xiàn)在的滑板車升級了,還加了座位。“平時自己騎著的時候,小心一點就可以了。”王師傅說知道存在著風(fēng)險,但是確實方便好用。
商家:便宜又便捷還承諾“交警不查”
“續(xù)航能力不同價格也不一樣,續(xù)航50公里2000元左右,續(xù)航70公里大概2400元左右,每臺大概15公斤左右,攜帶非常便捷。”9月5日下午,位于高新區(qū)的一商家介紹,平衡車和滑板車沒有座位,現(xiàn)在又出了新款,在原來的基礎(chǔ)上加上了座位,這樣騎著更方便快捷,車速時速可以達30公里,和電動車速度相當(dāng)。
據(jù)該商家介紹,這樣的車子,解決了交通問題,還不擔(dān)心被偷,可以折疊后隨身攜帶,上下樓非常方便,很受年輕人喜歡。
“這種折疊有座位的,經(jīng)過改造升級,交警不查。”當(dāng)記者拋出心中疑問時,商家承諾這種車交警不管。
在包河區(qū)一汽配城內(nèi),某專賣店里,擺放著各種平衡車,價格從數(shù)千元到上萬元不等。據(jù)銷售人員介紹,他們是全安徽省的代理,車輛時速在30公里以內(nèi),確保安全,目前購買的人群還是以年輕人為主。不過他建議在開闊的地方玩,或健身用。
交警:沒有路權(quán),勸告為主,出了死亡事故會移交派出所或刑警隊
平衡車、電動滑板車看似方便,但是北京、上海各地對平衡車、電動滑板車發(fā)出“封殺令”,合肥交警部門相關(guān)負(fù)責(zé)人稱,已經(jīng)關(guān)注到外地交管部門的做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既不屬于機動車,也不屬于非機動車,屬于這兩年新出的“工具”,沒有路權(quán),不具備上路行駛的資格。但是由于這是一個新事物,《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還沒有詳細的規(guī)定可供參考。合肥目前以警告為主,暫未處罰,如何管理,仍正在研究階段。
“這種工具出了事故,尤其是死亡事故的話,一般要移交到派出所或刑警隊。”一位從事事故處理多年的民警介紹,因為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都不屬于交通工具,發(fā)生的事故不屬于交通事故,輕微的可以協(xié)商解決,但是一旦造成傷亡事故,根據(jù)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尚無法按照交通事故處理。
交警部門也提醒,像平衡車與機動車之間也發(fā)生過擦碰,后來雙方協(xié)商解決,但是還是存在著很大的風(fēng)險。希望市民不要將其作為代步工具。如果購買的話可以到比較開闊的公園或者封閉的區(qū)域使用,避免發(fā)生意外。
原標(biāo)題:出了事誰來處理? 合肥交警部門回應(yīng)電動平衡車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