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7月28日訊(通訊員 陳誼 記者 施力維)7月27日,記者從浙江省公安廳獲悉,為扎實做好我省“八大水系”首次統(tǒng)一禁漁工作,省公安廳部署了“劍鋒2022-2號”統(tǒng)一行動,打擊非法捕撈、非法采砂等嚴重破壞我省重要河湖生態(tài)安全犯罪活動。截至6月底,全省已偵破非法捕撈類刑事案件690起,涉案總金額達8400余萬元。
今年是浙江省首次在錢塘江、甌江、椒江、甬江、苕溪、運河、飛云江、鰲江等八大干流及其64條支流執(zhí)行統(tǒng)一禁漁。這是切實保護我省河湖生態(tài)資源,維護生物多樣性的重要舉措,全省各地公安機關與農業(yè)農村、自然資源等部門緊密合作、協(xié)同作戰(zhàn)。
行動期間,各地公安機關緊盯非法捕撈和非法采礦,對“電、毒、炸”等非法捕撈犯罪和盜采“江砂、河沙、海砂”等非法采礦犯罪行為開展集中打擊,特別是打擊組織化、團伙化以及“訂單化”等類型案件,實行全鏈條、全環(huán)節(jié)打擊。
其中典型案例包括,溫州市公安機關連續(xù)偵破了涉嫌盜挖海砂、島礁石礦的非法采礦案件3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4人,查扣運輸船5艘,涉案金額達3000余萬元;臺州市公安機關偵破在臨海靈江流域非法捕撈刀魚并冒充“長江刀魚”之名以高價向省內外販賣牟利的特大非法捕撈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1人,查實非法捕撈刀魚1.5萬余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