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了更好地維護沿海安全穩(wěn)定,南通公安海防部門堅持強化警務聯動機制,有力保障了全市沿海經濟高質量發(fā)展。
建強前置支點。整合全市海防派出所、涉海公安派出所,在沿海重點港口碼頭、船舶集中停靠點、易發(fā)案區(qū)域,布建20余個“海防前哨”港口警務室和“疆海鋒警”聯絡點,配強民警、輔警專業(yè)船管隊伍,大力推進警力前置、關口前移、服務前傾,采集更新出海船舶1200余艘,采集出海船員3500余人,實現本籍1400余艘漁船二維碼船牌全覆蓋。
實施前置清患。將沿海港口、下海卡口、停泊點、“野碼頭”和補給點等重點區(qū)域作為排查整治主攻方向,先后檢查港口碼頭200余處,摸排整治涉海風險40余處,準確掌握船舶實時底數,并對有犯罪記錄和可能產生現實危害的重點船舶、人員進行100%查驗。
強化前置宣傳。聯合轄區(qū)地方政府、漁政部門、海警等部門,全面發(fā)動群眾力量,筑牢打擊涉海違法犯罪人民防線,先后組織開展反走私、偷渡集中宣傳活動33場次,向2600余名漁船民宣講沿海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并組織簽訂“衛(wèi)海聯盟”責任狀,通過全面發(fā)動群眾力量,全面壓降了各類涉海違法犯罪發(fā)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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