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杜天心)年過半百的黃巖市民王某,聽信罌粟殼煎湯能治咳嗽,還能緩解腹痛,竟在自家一樓及樓頂種植罌粟。近日,黃巖法院審理一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被告人王某犯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九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今年4月,民警在被告人王某家中查獲一批毒品原植物。被告人王某稱為緩解身體不適,在黃巖家中一樓及樓頂種植罌粟植物共計723株。經(jīng)抽樣鑒定,上述植物為毒品罌粟原植物,即罌粟科罌粟。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其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法應予以懲處。鑒于被告人王某有坦白情節(jié),并自愿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表示,罌粟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毒品,是提取海洛因的主要毒品原植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guī)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非法種植罌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shù)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法官提醒,罌粟是毒品原植物,切勿聽信罌粟苗吃火鍋味美、罌粟果熬水喝治病等謠言。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無論是什么用途、數(shù)量多少,都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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