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滿足廣大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讓百姓住有所居、住有優(yōu)居,太倉市結合商品房“以舊換新”前期情況,再次完善政策,進一步優(yōu)化機制。
此前,可參加“以舊換新”的住宅的產權證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現(xiàn)在放寬到180平方米以下,聯(lián)排、獨棟、疊墅除外。
此外,置換總價與新房總價占比也進行了相應調整:原來,舊房總價不得高于新房總價的80%?,F(xiàn)在,舊房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置換總價不得高于新房總價的80%;在144平方米以上、不超過180平方米,置換總價不得高于新房總價的50%。
2023年9月底,太倉市開始試行商品房“以舊換新”工作;2024年1月,太倉市將商品房“以舊換新”升級為常態(tài)化機制。截至2024年11月底,太倉市商品房“以舊換新”累計認購新房363套,面積約5萬平方米;收儲存量房430套、面積4.65萬平方米,有力支持了市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增強市場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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