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近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提取等有關政策的通知》,上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支持改善型住房消費,放寬公積金貸款按月沖還貸限制條件。

根據《通知》,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80萬元;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60萬元。同時,家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以不動產登記部門記載的購房所在縣(區(qū))、功能區(qū)范圍內房屋信息為準。

此外,《通知》還明確,職工申請按月提取公積金償還公積金貸款的,不再需要留存保底余額。本政策出臺前留存保底余額職工的原保底部分金額可每月沖抵還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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