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我市通過政府引導、商業(yè)保險公司承辦、單位和個人自愿參加方式建立補充工傷保險制度,2023年6月1日正式實施。對于已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用人單位可作為投保人,為其購買補充工傷保險,從而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水平,減輕用人單位賠付負擔。根據行業(yè)風險類別,每人每月繳費從6元至15元不等,在工傷保險正常賠付的情況下,職工最多可享受10萬元補償金,用人單位可以享受18萬元補償金。
為進一步擴大補充工傷保險范圍,從2023年11月起,對于暫未納入工傷保險保障范圍的人員,如外賣、即時配送、同城貨運等新業(yè)態(tài)從業(yè)人員,各類靈活就業(yè)人員和自由職業(yè)者,超齡人員和在校實習生等,用人單位或個人按照自愿原則參加補充工傷保險,享有與參加工傷保險職工同等工傷認定標準。繳費標準分為45元/人/月和60元/人/月兩個檔次,最高可賠付90萬元。
截至目前,我市補充工傷保險參保企業(yè)117家,參保人數59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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