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商務局會同市發(fā)改委等9部門,制定印發(fā)了《亳州市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實施細則》《亳州市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亳州市家電及家裝廚衛(wèi)消費品“煥新”補貼實施細則》《亳州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切實做好消費品以舊換新加力政策落實。
汽車報廢更新 要明年1月10日前申請
根據《亳州市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實施細則》,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對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其中,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
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
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其所報廢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應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自2024年8月15日起,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其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擬申請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應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以下簡稱汽車以舊換新平臺),填報個人身份信息,報廢汽車的車輛識別代號、《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第五聯(lián))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照片、電子件或掃描件,新車的車輛識別代號、《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向補貼受理地(即《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具地)提交補貼申請。
上述《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第五聯(lián))、《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機動車登記證書》,應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其中,《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第五聯(lián))應由有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開具。
市商務局收到申請材料后,將會同財政、公安、工業(yè)和信息化等部門按照職責進行審核,通過汽車以舊換新平臺反饋審核結果。
汽車置換更新 舊新車輛均須非營運性質
根據《亳州市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自2024年7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間,對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乘用車(以下簡稱“舊車”)同時新購燃油乘用車新車或新能源乘用車新車(以下簡稱“新車”)的,按新車《機動車統(tǒng)一銷售發(fā)票》價格(不含稅)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新車價格5萬元(含)以上10萬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車補貼6000元、新能源乘用車補貼9000元;新車價格10萬元(含)以上20萬元(不含)以下的,燃油乘用車補貼10000元、新能源乘用車補貼13000元;新車價格20萬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車補貼15000元、新能源乘用車補貼18000元。
細則所稱乘用車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新能源乘用車包含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燃料電池汽車三類,注冊登記時須掛新能源汽車號牌。
轉讓車輛是指個人消費者本人名下登記的乘用車在安徽省內發(fā)生所有權轉移并完成轉讓登記手續(xù)。新購車輛是指個人消費者在安徽省內購買新車并開具《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取得《機動車登記證書》。
轉讓舊車、新購車輛的個人消費者須為同一人,且舊車、新車均須為非營運性質。其中,舊車須在2024年9月7日前登記在消費者本人名下,新車須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個人消費者每轉讓一輛舊車并購買一輛新車,可享受一次補貼。
擬申請汽車置換更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應于2024年9月9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間,通過省服務平臺,填報個人身份信息,銀行卡賬號信息,舊車車輛識別代號、舊車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新車的車輛識別代號、《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向新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具地提交補貼申請。
上述《機動車登記證書》(含舊車轉讓、新車注冊)、新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應于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
市商務局收到申請材料后,將會同市級公安、稅務等部門按照職責進行審核,消費者通過省服務平臺查詢審核進度。
家電家裝廚衛(wèi)“煥新” 補貼“立購立減”
《亳州市家電及家裝廚衛(wèi)消費品“煥新”補貼實施細則》明確,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對個人消費者在參與商戶購買細則適用補貼產品給予“立購立減”補貼。其中,2級能效(水效)標準產品,給予剔除所有折扣優(yōu)惠后銷售價格15%的立減補貼;1級能效(水效)標準產品,給予剔除所有折扣優(yōu)惠后銷售價格20%的立減補貼;對沒有規(guī)定能效(水效)標準產品,給予剔除所有折扣優(yōu)惠后銷售價格15%的立減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
細則適用補貼產品范圍為,家電類2級及以上能效(水效)標準的冰箱(含冰柜、冷藏柜)、洗衣機(含洗干一體機)、電視(含激光電視、投影儀)、空調(含中央空調)、電腦(含一體機、便攜式計算機)、熱水器(含燃氣壁掛爐)、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煙機等8類。
家裝廚衛(wèi)(智能家居)類產品包括:2級及以上能效(水效)標準的凈水機、洗碗機、掃地機器人、空氣凈化器、淋浴器、智能馬桶(含智能馬桶蓋)、干衣機、智能門鎖、智能窗簾、智能晾衣架、智能床、智能床墊、電飯煲、電壓力鍋、微波爐、飲水機、蒸烤箱、破壁機、消毒柜、浴霸、取暖器、新風機、洗地機、茶吧機等24類。
補貼資金申報、審核和撥付方面,個人消費者須在省服務平臺(云閃付)報名。報名成功后,到參與商戶購買家電、家裝廚衛(wèi)等產品,于訂單支付環(huán)節(jié)按規(guī)定標準享受政府補貼。
電動車以舊換新 每位消費者最多可享2次補貼
《亳州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明確,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對消費者交回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并換購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新車,給予新車銷售價格15%的購置立減補貼、最高補貼500元,對交回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并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新車,給予新車銷售價格20%的購置立減補貼,最高補貼600元。個人消費者名下登記多輛老舊電動自行車的,每位消費者最多可享受2次補貼。
個人消費者交回的老舊電動自行車應含有蓄電池,且在市內公安交管部門完成注冊登記并取得電動自行車牌照。申請補貼的老舊電動自行車所有人和新購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為同一人,其所交回的老舊電動自行車應于本細則公布之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資金申報、審核和兌付方面,個人消費者在省服務平臺(云閃付)端口報名,如實填寫舊車車牌號和個人身份信息等。報名信息經與公安交管部門登記系統(tǒng)比對成功后,消費者在舊車登記地參與商戶交回舊車并購買新車,于訂單支付環(huán)節(jié)按規(guī)定標準享受政府補貼。
參與商戶應將老舊電動自行車(含蓄電池)整車交售給參與活動的回收企業(yè)。(記者 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