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部分群體“變相”享受政策紅利。部分城鎮(zhèn)戶籍人員利用農村親友身份信息購車套補,擠占惠農資源?!督洕^察報》記者在新能源汽車下鄉(xiāng)政策實施后的相關調查顯示,部分地區(qū)曾出現經銷商與城市客戶串通偽造農村居住證明等材料騙取補貼現象,嚴重影響政策公平性與精準性。二是充電基礎設施與推廣進度脫節(jié)。目前國內多數地區(qū)存在“重車輛銷售、輕配套建設”傾向,農村地區(qū)充電設施不足成為影響新能源汽車使用的突出短板。國家能源局去年11月數據顯示,試點縣域公共充電樁覆蓋率僅為34%,而同期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同比增長215%,樁車比降至1:8.31,“無電可充”成為群眾不愿購買新能源汽車的重要原因。三是二手新能源車監(jiān)管存在盲區(qū)。大量退役網約、租賃等車輛經簡單翻新后流入農村市場,未經安全檢測的新能源二手車在行駛過程中存在大量安全隱患,其中電池安全隱患尤為突出。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數據顯示,去年前10月全國新能源二手車交易量達89.4萬輛,同比增長51.7%。其中非授權渠道交易的新能源二手車中,大量車輛電池健康度(SOH)低于80%,存在安全隱患。為此,建議:建立戶籍、社保、用電多維度核驗機制,確保補貼精準直達目標群體;將充電樁建設納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標體系;制定下鄉(xiāng)新能源二手車電池檢測強制標準,建立電池健康檔案可追溯系統(tǒ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