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房屋租金不入賬,買書虛開發(fā)票,甚至偽造、變造上級國家機關的公文、印章作為套現(xiàn)憑據(jù)——
圖書館館長,好一個“生財有道”
從一名小學教師成為圖書館館長,余江華用了整整十年;從擔任圖書館館長到入獄,余江華用了七年。當“斂財者”的形象展現(xiàn)在眾人面前,人們發(fā)現(xiàn),圖書館儼然成為余江華個人的“錢袋子”。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國家資金262.76萬元人民幣。6月19日,經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判處南昌市西湖區(qū)圖書館原館長余江華有期徒刑四年零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私車公養(yǎng)”
挖出小官大貪
同事眼中的能人,領導看中的干將,夫妻和睦,女兒乖巧,余江華在事業(yè)和家庭上的表現(xiàn)似乎完美。不少人還認為,圖書館館長整日與書為伴,是一個沒有什么油水的職位。然而,就是這個常人認為不易滋生腐敗的“死角”,也被余江華挖掘出斂財?shù)?ldquo;秘方”。自從走馬上任西湖區(qū)圖書館館長以來,余江華便在貪腐路上一路狂奔。
2017年3月,在南昌市西湖區(qū)開展的“私車公養(yǎng)”整治活動中,余江華因為3800元“私車公養(yǎng)”油卡一事被調查。經調查,“私車公養(yǎng)”僅是余江華違法違紀事實中的冰山一角。
隨著調查的深入,余江華截留圖書館老館租金不入賬,虛構圖書采購、辦公用品采購、維修改造項目、宣傳活動項目等從圖書館賬戶上套取資金,教唆會計設立假的“小金庫”賬本,撕毀隱藏證據(jù)等違法犯罪行為漸漸浮出水面。
機關算盡
租金進了個人腰包
西湖區(qū)圖書館老場館位于南昌市西湖區(qū)帶子街一棟老居民樓的二樓,2007年西湖區(qū)圖書館搬遷至前進路38號后,原場地就用于出租。
在余江華擔任圖書館館長前,老場館一直由西湖區(qū)文化館代為出租,文化館收取租金后,交到圖書館會計手里,會計再入?yún)^(qū)財政的賬戶。余江華擔任館長之后,想辦法從區(qū)文化館手中拿回了老場館的管理權。在繁華地段的老場館根本不愁租不出去。果然,很快就有公司看上了,準備用做培訓班,便找上余江華,商定每月租金5000元。
從2012年到2016年的5年間,在這個寸土寸金的地段,老場館入賬的租金卻不到2萬元。原來,為使租金不入圖書館賬戶,余江華始終沒和對方簽合同。除期間老場館因線路故障、房屋漏水等問題由承租人自行維修,花費4.8萬元,費用直接在租金里抵免以外,余江華共收取租金22.2萬元,除部分入賬和發(fā)放員工福利,其余17萬余元進入了余江華個人的“錢袋子”。
絞盡腦汁
虛開購書發(fā)票
在一般人看來,去書店買書,“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買賣,無“油水”可撈。然而,部分圖書價格虛高,“水分”很多,成為單位購書者眼中的“香餑餑”,余江華也盯上了這塊“肥肉”。
2014年5月,余江華在南昌某書店為圖書館購書,實際購書金額為11萬元。由于私心作怪,余江華又聯(lián)系上書店,以選擇其為政府采購定點供應商為由,通過簽訂網上合同,讓對方為他開具了一張大額購書發(fā)票。僅這一次,他就從中套取了16.56萬元。為了“穩(wěn)妥”起見,他還特意囑咐書店負責人不要轉賬,錢取出用袋子包好在街頭交給他。
嘗到甜頭后的余江華,在2015年購書期間,以相同的手法,分5次向該書店共支付了45萬元購書款,其中實際購買了2.5萬元書刊,剩余的42.5萬元通過走賬套現(xiàn)。據(jù)統(tǒng)計,在2014年后,余江華10次共套取西湖區(qū)圖書館99萬余元,均被其投入郵票市場。
因為擔心圖書館對新購買的書進行拆包核對,余江華借口說要搬新館了,暫時先不把書上架。事實上,從2014年起,西湖區(qū)圖書館就只進行了一次購書入庫登記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