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公民的國防觀念和防空意識,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條第三款之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9:18-9:33在全市進行防空警報試鳴。現(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通告如下:
一、試鳴的防空警報信號
(一)預先警報。每次鳴36秒,停24秒,反復3遍為一個周期(時間3分鐘);
(二)空襲警報。每次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為一個周期(時間3分鐘);
(三)解除警報。1次,連續(xù)鳴3分鐘。
二、試鳴期間注意事項
此次試鳴屬于正常的防空警報試鳴。期間,各級各單位、市民和過往旅客不要驚慌,保持正常的生產(chǎn)、工作和生活秩序。對違反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擾亂試鳴秩序的,將依法給予處罰。
特此通告。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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