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底,安慶市城區(qū)累計救助城市低保對象246144人次,救助農村低保對象115150人次。
●新標準將從2013年1月開始實施,提高幅度將與居民收入增長水平基本同步,這是16年來安慶市第8次提高城市低保標準。
11月11日,安慶市召開城區(qū)城鄉(xiāng)低保提標工作征求意見會,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規(guī)劃的意見》和省民政廳、財政廳等五部門《轉發(fā)國家民政部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制定和調整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針對安慶市低保標準偏低、人均補差較少,以及前三季度經濟運行數據和居民消費價格上漲幅度等因素,安慶市通過討論制定城鄉(xiāng)低保標準調整機制和具體方案,將安慶市低保標準提高幅度與經濟發(fā)展速度和居民收入增長水平基本同步。
會議一致通過,安慶市將在明年再次提高城鄉(xiāng)低保標準。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安慶市城市低保制度從1997年啟動實施,根據當時的社會經濟水平和群眾生活水平,將城市低保標準確定為110元每人每月。15年來,隨著居民收入和職工工資的增加、物價上漲以及社會整體經濟水平的提高,安慶市先后7次提高了城市低保標準:1999年3月,由建制之初的11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120元每人每月;2001年5月提高到156元每人每月;2003年7月提高到185元每人每月;2005年5月提高到205元每人每月;2008年7月提高到245元每人每月;2011年1月提高到280元每人每月;2011年11月至今為320元每人每月。而2013年1月起安慶市城市低保標準將再次提高,充分體現了市委市政府以民為本,高度關注民生的執(zhí)政理念。
據統(tǒng)計,截至今年10月底,安慶市城區(qū)累計救助城市低保對象246144人次,發(fā)放保障資金6640.3萬元;救助農村低保對象115150人次,發(fā)放保障資金1384萬元。(周哲紅、王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