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精神病父親勒死精神病兒子 父親獲刑八年六個月
父親患有精神病,卻將患有精神病的兒子勒死。不久前,安慶市迎江區(qū)人民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故意殺人案,該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
經審理查明:因被害人陳某甲(被告人陳某某之子)被安慶市第六人民醫(yī)院確診患有精神分裂癥,陳某甲又不配合治療,陳某某感到生活無望,遂產生要將陳某甲殺死的念頭。2017年9月18日傍晚,陳某某將安眠藥末拌在粥里給陳某甲食用,22時左右,待陳某甲睡著后,陳某某將事先準備好的電線套在陳某甲頸部,將陳某甲勒至窒息(經鑒定,被害人陳某甲系因頸部受到條索狀物勒壓致機械性窒息而死亡)。后被告人陳某某打電話主動報案。經鑒定,被告人陳某某被評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陳某某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陳某某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據此作出上述刑事判決。(安慶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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