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舒城縣城關(guān)鎮(zhèn)的王大哥五年前突然染上賭博惡習,自己明知道賭博不好,卻無法控制自己。近日,王大哥的妻子朱大姐再次起訴至舒城縣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王大哥則表示為了讓妻子解脫,其同意離婚。
朱大姐訴稱:兩人于1991年7月經(jīng)人介紹相識,當時原告就不同意這門親事,是由父母包辦的。1993年臘月18日,雙方舉行了婚禮。1995年3月2日婚生一子,現(xiàn)已獨立生活。2010年3月2日,雙方補辦了結(jié)婚證。婚后由于雙方性格差異大,被告言語不多,脾氣不好,導致在日常生活中爭吵不斷。特別是近五年來被告沉迷賭博,原告多次耐心勸解,被告就是不改,雙方曾多次鬧離婚。被告對原告及孩子漠不關(guān)心,五年來不給一分錢給原告,雙方分居生活至今。2015年9月,原告起訴要求與被告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此后,雙方仍分居生活,互不履行夫妻義務,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王大哥則辯稱,原告訴稱的都是事實,孩子已經(jīng)大了,為孩子著想,能不離婚的話盡量不離婚。但如果原告堅持離婚,因自己確實經(jīng)常賭博打牌,與原告之間已不能和平相處,為了原告好,被告同意離婚。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婚姻是以感情為基礎(chǔ)的男女兩性互為配偶的結(jié)合,法院判決離婚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作為法定標準。原、被告雖自愿登記結(jié)婚,但婚后被告有賭博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且屢教不改,導致夫妻難以共同生活。自2015年11月法院判決不準原、被告離婚后,倆人一直分居生活,互不履行夫妻義務,夫妻感情確已破裂?,F(xiàn)原告再次起訴要求離婚,在無法調(diào)解和好的情況下,依法判決準予雙方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