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成本預算績效管理改革,牢固樹立成本效益理念,提高預算績效管理的規(guī)范化、科學化、標準化水平,市財政局印發(fā)了《上海市市級部門項目支出核心績效目標和指標設置及取值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要求充分運用成本績效管理,全面設置成本指標,強化成本管控的源頭作用,建立成本預算績效管理閉環(huán),推動預算管理與績效管理“雙融合、雙促進、雙提升”。
一是明確成本指標設置要求。《指引》統(tǒng)籌考量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和成本預算績效管理改革的要求,結合2023年以來成本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取得的階段性成效,明確了一級指標“成本指標”設置要求。原則上,每一項目均應設置成本指標,并進一步規(guī)范了經(jīng)濟成本指標、社會成本指標和生態(tài)環(huán)境成本指標的設置,強化執(zhí)行過程中的成本控制,提高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質量。深化成本績效分析結果應用,使績效目標突出項目核心產(chǎn)出和效果、與預算金額相匹配;績效指標值的設定可參考公共服務績效標準或成本預算績效分析形成的成本定額標準、支出標準建議等標準。成本績效分析方法作為重要手段和工具,全面融入預算管理全過程、各環(huán)節(jié)。
二是分類分層細化設置路徑。將經(jīng)濟成本指標劃分為總成本指標、單位成本指標和分項成本指標。針對單位成本指標的設定,根據(jù)是否存在明確的支出標準,提出了三種不同的設定路徑。首先,對于已有明確成本定額和支出標準的,應遵循相關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其次,對于已經(jīng)進行成本預算績效分析的應依據(jù)成本分析得出的公共服務績效標準、成本定額標準和支出標準來確定成本指標。2025年市級財政明確要求市區(qū)各部門將成本績效分析成果作為預算安排依據(jù)。對研究提出成本標準的152個市級項目,根據(jù)分析成果編制相關項目的成本指標。最后,對于尚未明確成本定額和支出標準,且未進行成本績效分析的,應采用“預期效益-預期產(chǎn)出-預期成本”的分析方法來設定成本指標。此外,若因實際情況限制,單位成本無法拆分核算的,可設立分項成本作為替代方案,力爭全面、科學反映項目支出成本,強化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吨敢吠瑫r要求,對于具備條件的社會成本指標和生態(tài)成本指標,應盡可能通過科學合理的方法,在予以等量貨幣化反映的基礎上,轉列為經(jīng)濟成本指標。
三是列示案例明晰設置方法。對于不同類別的成本指標設置,分別以“高標準農田”“電動汽車充電樁計量強制檢定”“公共文化場館的常設陳列展覽項目”“大型工程基建項目”“產(chǎn)業(yè)補貼項目”等6個案例為例,充分運用現(xiàn)有文件,拆分成本績效分析試點項目成果,綜合考慮各項因素,明確與績效指標編制的銜接,清晰示范成本指標和標桿值的設置方法。
同時,《指引》對績效目標和指標設置的思路及原則、績效指標類型和設置要求、績效指標的編制方法等內容作了指引性規(guī)定,為市級部門編制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提供重要參考。市財政局組織市級部門和單位抓好《指引》的貫徹執(zhí)行,選取其中30個部門187個重點項目開展績效目標復核,重點復核成本指標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規(guī)范性,為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奠定堅實基礎,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績效自評管理,推動提升績效管理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