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皖江在現(xiàn)消息,博望區(qū)的賈某因經(jīng)營不善,欠下了好幾筆款項無法歸還。幾位債權人都以為他沒錢,也就打消了去法院起訴的念頭。可11月24日,一個消息迅速在他們之間傳播開來:“賈某把廠房變賣了,剛剛收到了一大筆錢!”幾位債權人迅速來到博望法院立案,想讓法院幫他們討回欠款。
立案庭庭長李文了解案情后,認為賈某有轉移財產(chǎn)的可能性,建議債權人采取訴前保全的措施。債權人接受建議,當場遞交訴前保全申請。時間緊迫,李庭長立即下達裁定書,帶著干警趕往銀行采取措施。
到了銀行,卻被告知賈某的賬戶余額為零,李庭長又仔細查看了賬戶流水單,發(fā)現(xiàn)賈某于當天早上轉賬了70萬元到另一個名為賈青(化名)的銀行賬戶。同是姓賈,他們之間會否有關聯(lián)?果然,在調取了賈某的戶籍信息后,干警們發(fā)現(xiàn),賈青正是賈某的女兒,賈某在收到錢的一剎那就用手機銀行轉賬到女兒名下。
有了確鑿的證據(jù),李庭長當機立斷,下達另一份裁定書,將賈青追加為被申請人。并再次來到銀行,直接凍結了賈青的賬戶,有效余額有70萬元。拿著銀行的協(xié)助執(zhí)行回執(zhí),大家都松了一口氣。
11月25日,得知自己賬戶被凍結的賈青主動聯(lián)系了法院,聲稱其一直在父親的廠里做會計,父親將錢轉給她是為了還欠她的工資。但是有兩個疑點她卻無法解釋,一是賈青在其父親廠里做會計只有三年的時間,按照正常的工資標準,工資怎么會高達70萬元;二是賈青沒有提供任何證據(jù)證明她被拖欠工資的事實,而其他工人的工資在這之前都是正常發(fā)放的。在法官的開導和勸解下,賈青終于承認父親確實是故意將錢轉移到她的名下,并愿意代父親清償欠款。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由賈青代償歸還孫某8萬元,歸還郎某借款本金30萬元,并將上述款項交至博望法院,由法院代為轉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