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舟山市房管中心獲悉,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huán)和健康發(fā)展,滿足合理購房需求,我市印發(fā)了《關于做好2022年度購房消費補貼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在舟山市區(qū)(不含岱山縣、嵊泗縣)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或通過司法拍賣取得住宅的個人,可享購房消費補貼。
根據通知規(guī)定,7月18日至12月31日,購買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住宅的,按已繳契稅80%的標準給予補貼;購買90平方米以上的,按已繳契稅60%的標準給予補貼;購買部分產權的以實際購買面積補貼;單套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
根據要求,購房人須在所購住宅具備辦理個人不動產權證書條件之日起90天內,憑本人身份證、房屋不動產權證、完稅證明、銀行儲蓄卡等資料向當地房管部門提出消費補貼申請,填寫《購房消費補貼申領申請表》,逾期申請視同自動放棄。購買的住宅以套為單位享受補助,同一套住宅每交易一次,即可享受一次補助。
以下可視為具備辦理個人不動產權證書的條件之日:所購新建商品住宅為現房的,以完成《浙江省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為準;所購新建商品住宅為期房的,以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完成項目竣工備案并完成首次登記之日為準;購買二手住宅(含司法拍賣)的,以在不動產登記部門完成轉移登記申請之日或由司法部門出具的《執(zhí)行裁定書》《拍賣成交確認書》日期為準。